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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1/11/12
2021/11/12 發佈
標籤: 法規釋示

教育部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038202800號

主旨:教育部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B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