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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1/11/23
2021/11/23 發佈
標籤: 法規釋示

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之投票日,是日為應放假日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1005374200號

主旨: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函以,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之投票日,是日為應放假日,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11月15日中選人字第1103750316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