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線上教學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10月12日高市教資字第11037372500號函轉教育部修訂之「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辦理。
二、有關疫情趨緩後實施適當時數維持線上教學,說明如下:
(一)實施全校性線上教學,鼓勵學校研議各領域課程計畫時,每學期至少實施3次為原則,並請於111學年度課程計畫撰寫時納入規劃。
(二)以上課時間進行線上教學為原則,由學校安排適當場地讓師生在校遠距實施,或在原教室以平板載具教學。
(三)鼓勵教師結合課程,讓學生練習在課餘時間使用數位學習平臺及線上工具。
三、另依據本局109年3月19日高市教小字第10931695100號函請各校訂定停課、復課及補課實施計畫,請各校依據上開參考指引滾動修正貴校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發展委員會通過以落實平日之整備,請各校透過平日線上教學與評量之實
施,以確保學生學習能持續。
四、倘有相關問題可向本局相關科室洽詢:
(一)高中職(含進修部)請逕洽許心柔助理員(分機;3022)。
(二)國中請逕洽洪巧蓉科員(分機:3032)。
(三)國小請逕洽許馨瑩老師(分機:3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