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屏東大學辦理「107年專長增能學分班」,請查照。
107-06-19 | 教務處組長
主旨:轉知國立屏東大學辦理「107年專長增能學分班」,請貴校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07年6月8日屏大進推字第1071600199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核定辦理,其課程包括海洋教育、性別平等、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多元文化教育和消費者保護等5個班各2學分,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三、學分班招生對象: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
四、倘貴校教師有意願參與上開學分班時,請貴校於107年6月22日(星期五)前將核章後之「教師薦送表」(如附件)交換或郵寄至本局,並請將名單電子檔傳至下列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利本局依限薦送教師名單(正取25名,備取10名)予國立屏東大學:
(一)國小學校:請送國小教育科李紋勝候用校長(聯絡電話:7995678分機分機3055;email:duckli6466@gmail.com)。
(二)國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國中部):請送國中教育科廖紫秀小姐(e-mail:jennie@kcg.gov.tw)。
(三)特殊學校:請送特殊教育科黃襄如小姐(聯絡電話:7995678分機3078;email:ai4048@kcg.gov.tw)。
(四)幼兒園:請送幼兒教育科黃培滋小姐(聯絡電話:7995678分機3070;email:hpz324@kcg.gov.tw)。
(五)高級中等學校學校:請送高中職教育科李佩珊小姐(聯絡電話:7995678分機3028;email:u11503@kcg.gov.tw)。
五、檢附「教師薦送表」及「課程表」各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