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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2/01/10
2022/01/10 發佈
標籤: 研習講座

檢送「108年至110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0學年度社群暨種子教師課程實驗計畫」之計畫申請書及相關附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76029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期程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計畫申請對象為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之美術、藝術生活、視覺藝術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皆可申請。
 

三、110學年度課程計畫申請分為三項:基本設計(高中)、創意課程、精進課程,請申請教師依申請項目格式撰寫課程計畫書。
 

(一)基本設計、創意課程:請於111年1月7日(星期五)前將計畫書及經費表電子檔寄至南區基地學校國立高雄師範大學(artcampsu123@gmail.com)及本局社會教育科(mwa179@gmail.com)。
 

(二)精進課程、社群:請於111年1月11日(星期二)前將計畫書及經費表電子檔寄至南區基地學校國立高雄師範大學(artcampsu123@gmail.com)及本局社會教育科
(mwa179@gmail.com)。

 

(三)核章經費表紙本1份,請於111年1月12日(星期三)前送達本局社會教育科。
 

四、隨文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110學年度種子教師美感課程計畫暨成果報告格式。
(二)110學年度社群教師計畫暨成果報告格式。
(三)110年精進課程填列範例。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南區基地專案助理,電話:07-7172930分機3004,或核心規畫小組(國立交通大學專任助理:魏小姐,電話:02-23145277,電子郵件:yuhsin@ny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