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7學年度開學日一案,請參考。
107-07-05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有關107學年度開學日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28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070077號函辦理。
二、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4條規定,各級學校暑假、寒假日數及起訖日期,依下列之規定:
(一)暑假:以60日為限(起7月1日,訖8月29日)。
(二)寒假:以21日為限(起1月21日,訖2月10日)。
三、107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依上開規定為107年8月30日(星期四);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08年2月11日(星期一)。
四、另依前揭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因氣候或因應地方性特殊需要,應經本局先報教育部後,予以調整。
五、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尚未公告108年度辦公日曆表,爰確切國定假期及補班日仍依該總處公告時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