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67條修正,111年7月1日生效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130891300號
主旨:函轉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57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8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08188號函辦理。
條文修正請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