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與國外校際合作推動線上教學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 依據本署111年12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64979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計畫之目的,係為配合「2030雙語國家」政策之教育推動策略「校際合作」,藉由校際合作線上文化交流,增進學生對於多元文化之瞭解及尊重,並進一步建立學校與國外學校線上合作教學之可行模式,提升學生英語文學習興趣及能力;辦理期程自111學年度起實施,共計1學年。
三、 補助對象如下:
(一)繼續申請(請參與110學年度本計畫之學校且獲補助資本門經費者繼續提出申請,並加深加廣校際間線上教學的內涵)且辦理成效佳者。
(二)學校辦理雙語實驗班擴增申請補助者
(三)已有英、美、澳、加等英語系國家合作學校之申請者。
(四)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予以補助。
(五)前四款以外之學校,視各校之資源及意願提出申請者。
四、 前項「110學年度參與本計畫之學校且獲補助資本門經費者」及「學校辦理雙語實驗班擴增申請補助者」,均有義務依限提出申請旨揭實施計畫:
(一)本計畫補助每校資本門經費,以新臺幣(以下同)60萬元為限;經常門經費,以20萬元為限;其中,資本門經費補助項目在完成跨國視訊及教學環境之建置,以補助
學校申辦本計畫第一年為限。考量前瞻預算係以一期2年
為之,本計畫資本門效益亦會以2年為基期,以利追蹤及
評估參與本計畫之學校實施成效,並作為本計畫後續各
期給予參與計畫之學校相關資本門經費補助參據,爰參
與110學年度本計畫之學校且獲補助資本門經費者,應有
義務繼續提出申請經常門經費,以俾學校彈性運用辦理
國內外校際合作推動各項線上交流活動。
(二)復依本署「111學年度補助擴增高級中等學校雙語實驗班計畫」第九之(六)項規定略以,獲補助學校應盡之義務之一係配合推動跨國(姐妹校)視訊學習與交流計畫,
擴大與國外學校交流,建立校對校互惠機制。爰渠等學
校辦理雙語實驗班擴增申請補助者,須搭配提出申請旨
揭實施計畫。
五、 本案申請方式再次提醒如下:
(一)教育部主管之學校:請於即日起至111年2月25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前,以掛號方式寄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各1份予本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中心(計畫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學校:請依各該主管機關所定期限,逕向各該教育局(處)提出申請,並請各教
育局(處)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前
彙整列冊及研提排序意見,將各校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
請表(含彙整表)函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
研究中心(計畫辦公室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
段162號),並副知本署。
六、 本案相關資訊如有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計畫辦公室聯絡人:謝曉菁小姐、石兆平小姐;聯絡電話:02-7749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