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2/03/10
2022/03/10 發佈
標籤: 甄選介聘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23594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國教署擬於111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三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
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11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工作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97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3號出口)。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
學、偏鄉及實驗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貴校轉知所屬學校教師及擇優推薦教師,並請願意商借之教師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承辦人:林珮群,

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

連絡電話:(02)7736-7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