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1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簡表及相關附件、藝拍即合操作手冊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1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88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課程發展階段:
1、種子學校與藝文場館(含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合
作,共同發展體驗課程。
2、補助藝文場館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或工作坊等教育推廣
活動,提升教師運用場館資源及發展美感體驗課程之
能力。
3、鼓勵前期種子學校持續精進體驗課程,或發展運用不
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
4、委請師資培育之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
議,課程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藝拍即合網站媒合系
統。
(二)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
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
館參觀。
2、各校自111年4月8日(星期五)起至4月25日(星期一)至
「藝拍即合」網站線上申請。
3、補助經費:媒合通過學校以新臺幣4萬元為原則(另函通知),於7月1日(星期五)前將計畫書及經費表報局
辦理。
4、請參考各體驗課程規劃,每1案體驗課程以1所學校為原則,課程類型說明如下:
(1)教育部體驗課程:計68案。
(2)文化部體驗課程:民間團體計201案,藝文場館計8
案。
三、旨揭計畫及相關作業要點電子檔,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http://1872.arte.gov.tw/index.aspx)/藝文體驗教育專區下載。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劉小姐,電話:02-7736-5715、信箱:amily11121@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