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領域輔導小組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我的創藝教室】創新教學設計工作坊」4月份場次延期辦理一案
說明: 一、旨案業於本局111年3月9日高市教督字第11131715000號函諒達。
二、本案原訂111年4月份之2場次研習,因應COVID-19疫情,改採延期辦理以提升防疫作為,俾保障所有團員及研習人員健康,修正後相關細節詳如附件。
三、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請貴校承辦單位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