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立清華大學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受教育部委託 辦理「111年度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 阿美族語學分班」,鼓勵專任教師(含代理、代課 或兼任在職教師)踴躍報考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6月1日清語研所字第1119003778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6月15日下午5點(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填寫線上報名系統(https://reurl.cc/mokGW7)。
(二)傳真(03-5614515)或掃描檔(nthuf110@gmail.com)回傳報名表件。
四、招生對象(錄取順序):
(一)招收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學校之在職教師為第1順位原則。
(二)招收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之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學校
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為第2順位。
(三)招收一般學校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學校之在職教師為第3順位原則。
(四)招收一般學校之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為
第4順位。
(五)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線上報名系統填寫次序錄取。
五、招生人數:15人。
六、上課期程:111年07月至112年06月,共計1年,惟實際開課日期另行通知錄取學員。
七、上課時間:學期間週六、日排課,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排課,上課時間為上午8:30~17:20為原則。
八、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花蓮鶴岡國民小學。
九、收費標準:無須繳學分費,若課程安排部落田調、學校觀課議課、部落實習等異地學習,相關費用(如交通費、餐費、保險費、住宿費等)由學員自行負擔。
十、招生簡章如附件。
十一、倘若對本案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承辦人張純純小姐,電話:03-5715131#73601,電子信箱:
itllt36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