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辦理「高雄市111年度數位學習工作坊」案,鼓勵教師務必擇場次參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2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1331E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1年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計畫說明,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學校編制內教師需於4年內完成「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一)與(二)」之課程,111年累計培訓教師數每校應達編制內教師數25%。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一):由學校自行辦理或參與教育部相關線上平台課程。
(二)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二):
1、辦理期程:111年度6月27日(星期一)起至8月5日
(星期五)止。
2、本局規劃由鼓山高中等6校協助開設課程,共24場,爰學校毋須自辦;若學校有辦理的需求,亦可自行媒合
辦理。
3、每場次課程資訊如附件2,請教師自行選擇合適之場次報名。
(三)數位素養相關議題研習:可參與其他政府機構或本局辦理之線上或實體課程。
四、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李小姐,電話:(07)799-5678分機3116。
五、檢附「111年度數位學習工作坊實施計畫(含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