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學年度本市新住民語文第7、8冊及緬甸語第3、4 冊課程計畫1案
說明:
一、依據本市新住民語文教育輔導團計畫辦理。
二、本市新住民語文教育輔導團特邀集語言專家、輔導團員及教學支援人員等研擬旨案課程計畫,以利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對課程預作準備,並掌握各單元教學內涵及評量方式。
三、開設新住民語文課程之學校,請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首頁》各式表單》社會教育科》新住民服務》新住民課程所需表單》課程計畫(1-8冊)範例,下載運用。
(https://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4046)。
四、新住民語文課程計畫於108學年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先行規劃1、2冊提供各縣市參考,109-111學年度業由本市邀集專家學者編撰第3-8冊之課程計畫,如上述路徑下載,請各開課學校妥為運用,並務必修改及確認學校名稱、發展特色、每學年度的週次日期、上課天數及行事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