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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5
2020/01/25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請參考。

 

107-09-05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有關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補充說明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7年8月29日高市教社字第10735627500號函諒達。

二、旨揭計畫補充說明如下:

(一)本(107)學年度音樂比賽初賽辦理單位:

1、總召學校:信義國小。

2、承辦學校:鳳山區忠孝國小、鹽埕國小、新興高中、英明國中、前金國小。

3、協辦學校: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高雄女中、小港高中、新莊高中、陽明國中、楠梓國中、高雄中學、前金國中、民族國中、陽明國小、楠梓國小、苓雅區中正國小、鳳西國中、光武國小、大義國中、瑞興國小、大仁國中、鳳山國小、忠孝國中、凱旋國小。

(二)行進管樂項目,仍採評審5人分數平均計算,並無修正。

三、為確認各校報名情形,今年紙本報名表請親送、派委託人送或郵寄寄達(以郵戳為憑)。

四、檢附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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