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2/08/01
2022/08/01 發佈
標籤: 國中活動

檢送本局「111學年度外國學生合作交流計畫核定學校名單」一份,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學年度外國學生合作交流計畫」辦理。


二、本案共計核定41校(國中含完全中學9校、國小32校,錄取名單如附件1)。
 

三、核定學校配合事項及須知如下:
(一)依核定學校申請表所填之服務時間為原則,進行外國學生媒合作業,惟如遇該時段無學生可配合,請核定學校
保留可調整授課時段之彈性空間。

 

(二)核定學校所在區域如無大眾運輸工具可達,請核定學校討論及評估是否可提供交通協助。
 

(三)外國學生入校以輔助教學及教育交流活動為主,課堂教學內容及方式請核定學校先行提供課程相關素材及實施
方式與外國學生討論。

(四)後續計畫課程執行事宜,如有問題請依核定結果洽詢合作單位(聯繫方式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