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發布「公 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1130546000號
主旨:有關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1年6月27日修正發布「公 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法二字第 1115467159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銓敘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