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2/08/09
2022/08/09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回收宣導—紙容器回收宣導

 

紙容器回收宣導

一、紙容器(例如:紙餐具、紙杯、紙盒包或鋁箔包)為該署公告應回收廢容器項目,因製造過程其上浸蠟處理或塗佈塑膠膜、鋁箔,其再生之製程與一般廢紙(例如:影印紙、報紙、雜誌、紙箱、紙盒等)不同,若併一般廢紙回收,大部分將成為紙廠的廢棄物,請協助宣導學校及學生勿將廢紙容器與舊報紙或其他廢紙混合回收。

二、紙餐具、紙杯、鋁箔包及紙盒包等應回收之廢紙容器,因含有塑膠或鋁箔,不宜併一般紙類回收,應納入容器類回收,經分類、打包後,送至廢紙容器處理業者製成再生紙漿及塑膠粒,達到資源回收再利用之目的。

三、紙容器不能和紙張、報紙一樣,當成紙類廢棄物,而是要分開回收,因為兩者在回收場後端的處理流程完全不同。主要是因為紙容器中除了紙纖維外,還含有塑膠膜,甚至部分可能含有鋁箔,在後端處理時,需要較長的散漿時間,若未與紙類分開處理,而混到廢紙處理,相對會增加散漿時間,浪費能源;多數紙廠為減少此困擾,即以雜質排除掉塑膠膜及鋁箔,導致該等資源物質無法充分回收被再利用,造成了資源的浪費。

四、紙容器使用後,應先清除食物殘渣,並簡易清洗或擦拭後,以容器類回收,由專業之處理廠再生成紙漿及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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