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客家委員會「111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即日起開放第2梯次申請作業,請有意願申辦學校於111年8月15日(星期一)前逕上「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站填寫相關申請表件,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1年8月5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8152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108學年度實施,本會為提升學生學習客語之質及量,強化各級學校客語課程廣度及深度,訂定「111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協助學校依學生學習需求,結合客庄生活情境,以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及落實學生客語學習。
三、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提升客語能力,取得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並以客語從事客家語文課程以外學科教學,111學年度提高旨揭計畫補助項目其中教材編輯費及語言研究費之額度,說明如下:
(一)教材編輯費:因應課程研發之自編教材或教學活動設
計,未支領本計畫鐘點費之教師每年級每人每科每月支
給新臺幣(以下同)600元,若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
證,每年級每人每科每月支給1,000元(於申請及核銷時
需檢附認證合格證書)。
(二)語言研究費:以轉換客語教學所需之研究費用,未支領本計畫鐘點費之教師,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為上限,若教師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每人每月補助2,000元為上限(於申請及核銷時需檢附認證合格證書)。
四、為簡化行政流程,並加速審查作業,請有意申辦學校於期限內逕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12)填寫申請表及實施計畫(含經費概算表)。
五、承上,線上填寫完畢後,請將核章之申請表、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正本各一份於111年8月22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逕送國小教育科陳韻年收,電子檔請同步寄送至信箱chen.kelly4444@gmail.com,以利彙整送辦,逾期視同無申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