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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2/08/25
2022/08/25 發佈
標籤: 競賽活動

111學年度高雄市學生美術比賽高中部校內徵件辦法

 

111學年度高雄市學生美術比賽高中部校內徵件辦法

主旨:為配合高雄市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規定及時程,特舉辦校內徵件,並擬定相關徵件辦法。

二、徵件作品組別及類別

  • 組別: 1.美術班組(不分年級)
            2.普通班組(不分年級)

(二)類別:1.西畫類2.水墨畫類3.書法類4.版畫類5.平面設計類6.漫畫類

三、徵件作品件數:

1.美術班組各類不限件數,普通班組各類不限件數。

2.每人每類別限送一件,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一人。

四、校內美術比賽徵件作品類別規格與相關限制:

註:作品如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

  1. 西畫類:油畫最大不得超過50號,最小不得小於10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並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

  2. 水墨畫類:一律直式創作,作品連同裝裱寬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並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

  3. 書法類:全開(68公分×135公分),直式書寫,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凡臨摹作品一律不予評審)

  4. 版畫類:最大不超過120公分×120公分。作品未乾透者不收。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並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

範例:

    1/20             ○○○            ○○○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1. 平面設計類: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78公分×108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39公分×54公分)。作品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以生活環境與藝術主題設計,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並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

漫畫類:應徵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39公分×54公分)。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tif檔之光碟片。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         

 五、校內初選報名及退件日期

1. 111年9月14日(週三 )上午10-13時,普通班與美術班同學攜帶作品、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表紙本一式兩份(一張浮貼於作品背面,一張交件)。交件地點為:勵學樓典藏室。

2. 111年9月16日(週五)中午12:20於勵學樓典藏室退件未入選及入選後欲裱框作品。

            3.由美術教師們評選美術班組各類10件作品參賽,普通班組各類5件作品參賽。

六、入選名單公佈111年9月15日(週四) 5:00PM公布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入選作品裱框繳交日期111年9月26日(週一) 中午12:00前交至勵學樓典藏室

七、獎勵及懲戒

1.校內初選通過者,記嘉獎乙次。

2.每一類作品入選者,每人頒發校內賽優選獎狀乙張。

3. 校內初選可先不裱褙裝框直接繳交作品校內入選後,須於規定期限內裱褙裝框繳回。

  若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將作品裝裱完成送至學校收件處,由於此舉會造成排擠其他同學參賽機會,未繳交作品之學生將記警告2次,以維護其他同學之參賽權益。請同學於報名時充份瞭解此規定。

八、入選作品送「111 學年高雄市學生美術比賽」,需依辦法規定最多送兩類別。

九、其它: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