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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2/09/24
2022/09/24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高中)(10/5截止)寶慶勤勞清寒獎學金

 
  • 申請人資格:

1. 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 

2. 成績

(1)學業(智育):110學年下學期平均 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10學年下學期操行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3)體育:110學年下學期體育70分(含)以上

3.未領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政府單位除外)

4.獎助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5.每人每學期10000元,一校以兩名為限

  • 應備文件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111上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2.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3.110學年下學期成績單(影本需蓋學校公章)及獎懲紀錄

4.未領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證明書

5.低收入戶證明 

6.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7.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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