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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5
2020/01/25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檢送高雄市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教師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對應關係實施計畫

 

107-09-12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高雄市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教師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對應關係實施計畫乙份,請各校所屬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年度計畫暨本局107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本市各級學校所屬人員瞭解「教師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對應關係,得以釐清教師涉入性別事件相關法令規定,並依法完備事件調查處理程序,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7年10月4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下午5時0分。

(二)地點:高雄市立前峰國民中學2樓會議室(岡山區樹人路1號)。

四、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教師,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截止,合計60名。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7年10月1日(星期一)為止,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研習代號:2478059)。

六、本案同意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加者覈實登列7小時研習時數。

七、相關研習事宜請洽前峰國中學務處李主任(07-6265568轉210)。

八、相關研習內容請參閱研習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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