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2/10/01
2022/10/01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轉發,須由父母到勞動部線上或郵寄申請. (高中)(10/14截止)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轉發,須由父母到勞動部線上或郵寄申請,不是在學校申請

勞動部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540/28582/29254/

若要辦理:子女必須附的文件, 可證明子女已完成本學期註冊手續之繳付學費事實之證明文件

(以下五擇一即可): 1.子女加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悠遊卡學生證影本需加蓋學校章) 2.學費繳款收據(須完成繳費並加蓋收戳章)影本 3.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須加蓋銀行戳章)影本 4.信用卡繳交學費證明單(含學期繳費單;須載有學校名稱、學生姓名及銷帳編號)影本 5.本學期在學證明正本或影本

  • 補助對象(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第1、2 、3、4 項條件):

1、申請人屬於下列勞工之一:

(1)依勞保局投保資料,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1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 (即111年9月14日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1年10月14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即110年10月14日至111年10月13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即110年10月14日至111年10月13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仍得申請(本項勞工須於前1年內同時具備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等2項條件)。

2、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

3、申請人於111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4、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請注意: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 補助標準
  1.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2.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3.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3,600元。
  4.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4,000元。
  5.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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