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修正「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1份,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6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3682號函辦理。
二、持續因應防疫準備,其重點如下:
(一)鼓勵教職員工生儘速完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之疫苗接種劑次。
(二)落實入校前量測體溫,教職員工生「生病不入校」,以及相關環境與空間之定期清消管理。
三、本次配合前述防疫措施及滾動式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自111年9月12日起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肆點「社區大學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1、有關人員健康管理部分,刪除社區大學所有進出入人
員之旅遊史、確診病例接觸史。惟仍請鼓勵社區大學人員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以科技輔助紀錄個人接觸情形。
2、有關人流管制措施及場域管理部分,刪除社區大學室內座位區固定座位、座位表相關規定。惟仍請維持社交距離及佩戴口罩。
(二)第伍點「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應變措施」
1、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之學員/工作人員,快篩陰性者可上課,如有症狀者應儘速就醫。
2、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配戴口罩共同活動之學員/工作人員,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3、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班上課。
(三)社區大學之工作人員及學員於自主防疫期間,以不到校為原則。
四、有關「社區大學工作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名冊」及「社區大學工作人員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PCR/快篩紀錄表」,請於每月1日將電子檔e-mail至本局承辦人信箱。
五、請持續依指揮中心最新消息及本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及「教育部全國社區大學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cc.moe.edu.tw/)之資訊,應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定期自主檢核並對相關區域加強查核,落實量體溫、加強環境及淸潔
消毒、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相關防疫措施,以降低疫情傳染風險,並得視需要加強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