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5
2020/01/25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檢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增能學分班相關說明」、「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台師大-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台中班))相關說明」

 

107-09-14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增能學分班相關說明」、「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台師大-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台中班))相關說明」各一份(如附件1、附件2),請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149939號函辦理。

二、有關「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增能學分班」活動訊息略述如下:

(一)辦理期間:依本案規劃擬訂於108年1月21日至108年2月2日寒假期間辦理。

(二)參加資格:除須具有相關合格教師證書外(包含生活科技(工藝)、生活科技與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二者並列、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生活科技、工藝等),係以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餘按本案規定之資格順序依序錄取。

三、有關「台師大-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台中班)」活動訊息略述如下:

(一)辦理期間:依本案規劃擬訂於108年2月至112年2月寒假及暑假期間辦理(第一階段自107學年度寒假開課)。

(二)參加資格: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

四、教育部業函請本局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上課之教師名單;爰請貴校就實際需求薦送符合資格之教師名單(每位教師限薦送一間學校),並請於107年9月20日(星期四)前將填列核章後之「教師薦送表」(如附件3)交換或郵寄至本局下列承辦人員(名單電子檔亦請傳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一)國中學校及完全中學國中部教師請送國中教育科廖紫秀小姐(e-mail: jennie@kcg.gov.tw)。

(二)特殊學校請送特殊教育科黃襄如小姐(連絡電話:7995678分機3078;email:ai4048@kcg.gov.tw)。

(三)高中職學校或完全中學高中部教師請送高中職教育科李佩珊小姐(連絡電話:7995678分機3028:email:u11503@kcg.gov.tw)。

五、旨揭後續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相關開課細節亦請逕洽前開二校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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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PDF )
02  (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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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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