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5
2020/01/25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及「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107-09-14 | 教務處組長

主旨:為因應新課綱實施所需要,教育部委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及「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70149939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依實際需求於107年9月21日中午前將「教師進修學分班薦送報名表(國中)」以電子信件寄予本署承辦人(電子信箱:e-22ay@mail.k12ea.gov.tw)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旨揭學分班之薦送相關說明及教師進修學分班薦送報名表(國中)空白表格各1份,如有疑義,請洽國教署承辦人(聯絡電話:04-3706-1074)與教育部吳佾其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543)。

 

 
相關檔案
24458790_1070108081_ATT1  ( PDF )
24458790_1070108081_ATT2  ( PDF )
24458790_1070108081_ATT3  ( PDF )
24458790_1070108081_ATT4  ( ODS )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