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期中考日程表
如附件。
※本校試場規定
考試時,不得攜帶或使用計算紙;如需計算,請使用試題紙之背面或試題紙其他空白處。考試時,所有電子通訊影音用品(含手機、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必須關機,不可放在身上、任意取出或置於桌面上,若未關機產生聲響,或經發現上述 3C 用品置於考試座位者,視同考場違規。
請師生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