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3/02/13
2023/02/13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112年第18屆教育奉獻獎選拔作業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電子公告112年2月10日公告編號B112000812辦理。

二、查「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2點規定以,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並請依第3點所訂條件推薦人選。

三、 請於112年2月18日(星期六)前,依上開要點推薦人選,並將以下資料以紙本函報本局(請勿掛本局文號)初審:

(一)具體事蹟表1式10份(正本1份,影本9份;以A4紙張裝訂,勿加封面)。 * 請使用當年度版本;本公告具體事蹟表空白檔,暫以111年度版本修改,如後續教育部來函修改格式,將另函轉學校。

(二)電子檔光碟片1份,並請於光碟片上註明原服務學校及受推薦人姓名,另為利遴選作業,每份光碟請存放1名受推薦人資料。(含具體事蹟表Word檔及核章掃描檔、相關佐證資料及彩色大頭照電子檔)。

四、為配合教育部推動教育奉獻獎推薦表線上填報,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具體事蹟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避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二)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限20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如僅有紙本檔,請協助掃描成電子檔並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

(三)另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電子檔,檔案格式JPG,檔案大小800KB-4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