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0-03 | 人事室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073661960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51419E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正本: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本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全)、市立幼兒園
副本:本局人事室(紙本)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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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10736619600_ATT1 ( PDF ) |
10736619600_ATT2 ( PDF ) |
10736619600_ATT3 ( OD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