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書」
107-10-03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書」一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7年9月19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70420110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字第1060093229號函辦理。
二、「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生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生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適合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基於歷年來報名者眾多,座位有限,本計畫將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本市5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該單位於101學年度~106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二)本市2所「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本(若已參加該單位於101學年度~106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四)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五)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四、工作坊期程與地點:
(一)北區:107年9月29日(六)-9月30日(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二)南區:107年10月20日(六)-10月21日(日),高雄國際會議中心(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
五、欲報名者請逕上分組合作學習網站(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報名。網路報名後需等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六、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僅補助深耕學校及夥伴學校,其費用由核撥至深耕學校及夥伴學校辦理分組合作學習之經費支應。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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