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註冊組
《國高》相關法規
【高中-費用】115學年度學費、雜費、代收代付費(使用費)及代辦費收費數額

1.依115年8月14日高市教高字第11536295800號函辦理。

2.本局主管高級中等學校115學年度雜費、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參據國教署召開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學費、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事宜協調會議決議辦理,即普通科(表一)、專業群科(表二)、綜合高中學程(表三)、實用技能學程(表四)、進修部(表五)收費數額表維持114學年度之標準,不予調整,並准用國教署公告版本辦理(如附件1、2);另代辦費收費數額則維持114學年度收費之數額,未予調整(如附件3)。

3.前開收費標準另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可逕至本局網站/文件表單下載/高中職教育科/學雜費收取標準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