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鼓山高中108年度第2學期第6次擴大行政會報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9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時10分
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出席人員:各處室主任、秘書、組長、各處室職員、教師會長、家長會長(詳如簽到簿)
列席:
主席:校長莊福泰
壹、 報告上次會報決議事項暨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詳如書面資料第1頁)。
貳、 主席報告:
一、今年學校辦理大型工程,包含廁所改建、5樓會議室更新、舉重館宿舍擴建工程。
二、明年度學校預計提報校園美感計畫、圖書館修建計畫,以及籃球場地面更新計畫。
三、預計明年向教育局辦理國中部體育班申請作業。
四、教育部推薦本校參加明年度的藝術教育推廣推動績優學校。
五、請討論規劃如何協助高一具潛質學生課業提昇及參加比賽。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
提案單位:圖書館
決議:本案通過,請提案校務會議。
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
109年5月22日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109年6月22日擴大會議討論
109年7月14日期末校務討論
壹、依據
教育部109年3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1297號函「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辦理。
貳、目的
一、為方便家長於上學期間與學生連繫及規範學生使用行動載具進行學習。
二、引導學生於校園內適切使用行動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
具使用禮儀,促進學習成效,特訂定本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以
下簡稱本規範)。
參、適用對象: 本校全體師生
肆、使用行動裝置管理原則
一、本規範所稱之行動載具,泛指具電信通訊或網路通訊功能之手機、可攜式
電腦、平板電腦、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二、學生自行攜帶之行動載具,禁止於上課中使用。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
要聯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
三、管理方式:
(一)行動載具於上課期間(含晚自習),務必將行動載具關機並禁止使用,違
者依校規懲處。
(二)校園行動載具之使用,係以方便學生學習及與家長聯繫為目的,與學習
活動無關之功能,不得在校內使用。
(三) 每節上課鐘響前由班長宣達並要求全班同學將行動載具設備關機,手機
放置於班級手機收納盒中。若於上課時持續發出聲響干擾上課,導師或
任課老師可以行使代為保管的權利並於放學後歸還,有違規使用情形,
得視違規情節,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懲處。
(四) 各班手機盒由班長負責保管,視為班級財產。於每學學年休業式由班長
繳回圖書館。國高三則於辦理離校手續時,由班長繳回。若有遺失者,
照價賠償。
(五)如遇緊急情況或上課需求需要使用行動載具時,應向導師或任課老師報
備,經同意後方得使用。
(六)考試期間,行動載具一律管制使用,若違反規定依本校「學生考試違規
處理規則」辦理。
(七)基於智慧財產、著作及肖像權等法律層面考量,學生於上學期間,嚴
禁以行動載具照相與錄影、錄音功能者,應尊重他人隱私(需徵詢當
事人同意後始可為之),不得任意拍攝及上傳散播;如違法播放、傳輸
不當影片,違反規定者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懲處並自負法律責
任。
(八)行動載具及行動電源非緊急需要,嚴禁於校園內充電,違規者依本校
「學生獎懲辦法」懲處。
四、學生使用行動載具家長同意書
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須先取得家長同意書。若未經家長同意攜帶行動
載具到校者,由學校通知家長到校取回。
五、有關學生使用行動電話,另訂國高中之使用辦法。
六、本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肆、各處室報告:
一、教務處教學組李組芳茹長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2頁)。
二、教務處試務組陳組長思齊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3頁)。
三、教務處教研組廖組長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4頁)。
四、教務處註冊組吳組長欣儒報告(教務處林主任榮茂報告代):(詳如書面資料第4頁)。
五、學務處體育組林組長建志發言:
(一)高一新生報到若未事前通知,家長仍會從大門進入校園。
*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於新生資料註明提醒家長由鼓山三路側門進入校園。當天同仁車輛請先停地下室。若有家長由大門進入,請予以妥善引導。
六、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
(一)給新生資料可否提供校園平面配置圖,供家長清楚停車位置。
*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於新生資料提供簡要校園平面配置圖,以利家長清楚停車位置。
七、教務處設備組郭組長俐蘭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6頁)。
八、教務處林主任榮茂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7頁)。
九、國一級導師陳師嘉禾發言:
(一)學校除紙本聯絡簿,可否亦評估使用電子聯絡簿,以提高作業效率高。
*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評估電子聯絡簿有他校使用的方式。惟文字容易造成誤解,而電子化是未來趨勢,亦請先思考評估。
十、學務處黃主任喜麗報告:
(一)經詢,師大高中國中部有使用電子聯絡簿。惟本校隔代教養甚多,電子聯絡簿使用上仍有難度。
十一、國二級導師蘇師敏凱發言:
(一)贊成老師可以有紙本或電子聯絡簿的選擇,並視學生家長情形使用適合使用的聯絡簿。
十二、學務處黃主任喜麗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8頁)。
十三、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4頁)。
十四、輔導處輔導組趙組長怡昱報告(輔導處許主任麗雲代):(詳如書面資料第15頁)。
十五、輔導處特教組蔡組長毓玲報告(輔導處許主任麗雲代):(詳如書面資料第18頁)。
十六、輔導處資料組王組長亦君報告(輔導處許主任麗雲代):(詳如書面資料第18頁)。
十七、輔導處許主任麗雲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8頁)。
十八、圖書館王主任櫻慧報告:(詳見會議書面資料第20頁)。
十九、軍訓室朱主任教官紹蓉報告:(詳見會議書面資料第19頁)。
二十、人事室孫主任千雅報告:(詳見會議書面資料第20頁)。
*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同仁踴躍參與擔任選務工作人員。如自行登記請告知學校,以利申請公假。
二十一、人事室孫主任千雅補充報告:
(一)同仁若上下班途中受傷,請務必直接至地區以上醫院就醫,並報警申請報案單,以利申請公傷假。
二十二、會計室陳主任美蘭報告:(詳見會議書面資料第22頁)。
二十三、教務處林主任榮茂補充報告:(詳見會議書面資料第9頁)。
(一) 有關第二學期搬遷教室,7月13日新的班級先入班辦理。
*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啟動制服委員會,討論運動服事宜。
(二)有關班週會演講安排,例行性宣導請於朝會辦理。並與學聯會討論演講邀請意向。
二十四、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
(一)請同仁撙節支出。不在預算的支出,請思考由計畫案支出。
二十五、秘書室蘇秘書裕晉報告:
(一)請問高三重補修是否已進行?
二十六、教務處陳幹事正智報告:
(一)高三重補修已於高三教室辦理中。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上午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