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鼓山高中110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3時30分
地點:本校5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本校全體專任教師、行政主管、職員代表、家長會代表、學生代表(詳如簽到表)
列席:
主席:廖校長俞雲
壹、 主席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2頁)
貳、 家長會余副會長宜庭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2頁)
參、教師會林會長建志報告:
(一)祝福大家新年快樂,萬事如意。
肆、提案討論(詳如書面資料第4頁)
提案一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由:修訂「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110年8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9510號函「○○高級中等學校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範例)」辦理。
擬辦: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本案無異議通過。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等學校建置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補充規定
依據國教署108年7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70186B號令發布
108.01.07學習歷程檔案會議通過
108.08.29期初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108.09.16第一次學習歷程檔案工作會議修正
109.06.01第二次學習歷程檔案工作會議修正
補充規定內文 說明
一、本補充規定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校依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一項規定成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其成員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教學組長、註冊組長、試務組長、訓育組長、學發組長、課程諮詢教師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各一人,導師代表三位、輔導教師兩位,合計十九人組成;其中校長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為執行秘書。 1.教務處、學務處及輔導
處(室)之單位主管、組長
或業務承辦人員至少一
人應列入工作小組成
員。
2.設有實習處、進修部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
程等單位者,比照列
入小組成員。
3.教師代表得設置多
人,包含導師、教師會
代表及其他教師成員。
三、工作小組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主持,議決下列有關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工作事項:
(一)各項工作作業期程及分工權責。
(二)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建置之方式。
(三)學習歷程學校平臺運作及管理。
(四)學生訓練、教師研習、親師說明會等。
(五)成效評核及獎勵。
(六)其他推動及宣導事項。
四、學習歷程檔案之各項作業期程,應配合主管機關及各相關單位公告之時程,每學期由教務處主任負責規劃,並訂定自我檢核作業。
前項作業期程應公告於學校網站,並分別訂定其起迄時間
及自我檢核時間。
五、學習歷程學校平臺(包括校務行政系統及校內學生學習歷程紀錄模組),由教務處試務組負責建置及管理,包括帳號開設管理、訊息公告及障礙排除等系統相關問題之處理。其建置資料內容及記錄方式、人員如下:
(一)基本資料:
1.學生姓名、身分證明號碼及相關學籍資料,由教務處註冊組登錄。
2.學生之校級、班級、社團幹部紀錄,由學務處訓育 組登錄。
(二)修課紀錄:
1.學業成績:學生修習科目及學業成績,由教務處註冊組登錄。
2.課程諮詢紀錄:由課程諮詢教師登錄。
(三)課程學習成果:
1.學生於規定時間內上傳,並應經任課教師認證;每學期上傳件
數至多6件。
2.任課教師每學期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認證。
(四)多元表現:學生於規定時間內上傳;每學年其上傳件數至多15件。 1.應訂定各項資料上
傳、認證、勾選、登錄、
提交及收訖明細確認等
起迄時間,並公告。
2.學校宜提供足夠上傳
件數之空間。
六、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之勾選、提交及收訖明細確認,其作業方式如下:
(一)學生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料勾選;其中課程學習成果每學年至多6件,多元表現每學年至多10件。
(二)學校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下列各項資料提交:
1.由教務處註冊組完成學生學籍資料及學業成績提交。
2.由教務處試務組完成課程學習成果提交。
3.由學務處學發組完成校內幹部經歷提交。
4.由教務處試務組完成多元表現提交。
(三)學校完成提交資料後,應由教務處試務組完成收訖明細之確認。
如收訖明細有相關疑義,應由各款提交單位協助確認。
七、重讀、復學、轉學及借讀學生,依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
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異動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處理原則」辦理。
八、學習歷程檔案之學生訓練、教師研習、親師說明會等事項,依下
列方式辦理:
(一)宣導說明(含系統操作):由輔導處向學生、家長辦理,每學年至少一場次。
(二)系統操作訓練:由教務處向教師辦理,每學年至少一場次。
(三)專業研習:由教務處向學生及教師辦理增能指導研習,每學年至少一場次。 1.宣導及訓練對象,輔導處對家長、學生;教務處對教師。
九、各項作業之指定辦理人員及教師,得由執行秘書視其辦理成效,提交工作小組評核,依學校教職員獎勵標準之規定,提請敘獎。
十、本補充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提案二
提案單位: 學務處
提案: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111年環境教育實施計畫(如附件一)
說明:依100年12月20日高市府四維環綜字第 1000135215 號函辦理 。因人員異動依援例微調組織人員。
決議:本案無異議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學務處
提案:高雄市立鼓山高中111年健康促進實施計畫(如附件二)
說明: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健康促進學校實施計畫辦理。因人員異動依援例微調組織人員。
決議:本案無異議通過
提案四
提案單位:總務處
提案:修正-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高中部教室冷氣收費及使用管理辦法
說明:為因應國中部班班有冷氣案,本校未來電費將大幅提昇,經111年1月10計價協商會議通過,電費計價方式將由原1小時40元,變更為每度電6.5元計價(1小時約為50元),完整修正檔及相關說明檔如附件。
決議:經舉手表決,贊成人數共81人,超過出席人數半數,本案通過。
伍、各處室報告:
一、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6頁)。
二、教務處廖主任敏宏補充報告:
(一)依教育局今天下午教育局緊急防疫需知,因應防疫,寒假輔導課改採線上辦理。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教務處儘速研擬線上上課配套方案,並公告教師群組。
三、學務處黃主任喜麗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9頁)。
四、學務處黃主任喜麗補充報告:
(一)教育局緊急通知,各校務必遵守下列防疫措施,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寒假活動:
1、社團、營(校)隊、課輔(含課後照顧、課後留園、學習扶助)、補考與重補修、活動、訓練、交流、會議等倘屬跨校或跨縣市活動者一律停止。
2、各級學校的非必要性活動一律停止,必要性活動應以線上活動為主。
(二)因應最新防疫措施,暫停返校打掃。
五、軍訓室朱主任教官紹蓉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1頁)。
六、總務處主任董主任明財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2頁)。
七、輔導處許主任麗雲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3頁)。
八、圖書館林主任榮茂報告:(詳見會議書面資料第15頁)。
九、人事室主任王月汝報告:(詳見會議書面資料第16頁)。
十、會計室陳主任美蘭報告:無。
十一、王秘書櫻慧報告:(詳見會議書面資料第19頁)。
十二、王秘書櫻慧補充報告:
(一) 期初校務會議及班級學生家長會將依屆時防疫措施辦理線上或實體會議。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下午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