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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鼓山高中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主管會報會議紀錄

 高雄市立鼓山高中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主管會報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6月6日(星期一)上午10時10分    
地點:臨時校長室
出席人員:各處室主任、秘書
列席:
主席:廖校長俞雲
壹、    報告上次會報決議事項暨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詳如書面資料第1頁)。
貮、主席報告:
一、活動中心音響效果改善請掌握於暑假期間完成,並請持續爭取吸音牆相關經費。
二、請教務處將防災研習及生生用平板研習納入暑假共同備課研習。
三、6月21日(二)辦理高一課桌椅更換作業,請提早告知老師及協助同仁。
四、學校招生宣導影片拍攝事宜,請秘書統籌辦理。
五、請總務處、學務處協調辦理開學前校園清消。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修訂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國中部冷氣使用管理要點-1110606修定版,因111年5月20日有新來文,進行微調修訂。
決議:本案通過,並提案擴大行政會報。

附件一: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國中部冷氣使用管理要點
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國中部冷氣使用管理要點
 一、宗旨
  為妥善管理教學及辦公場所冷氣設備,讓教職員生能在舒適環境下辦公、學習,培養全校教職員工生節約能源觀念,並建立全校共同遵循之校內節能措施,達成冷氣機永續充份使用。特訂定本管理要點。
二、依據
  依據鈞局111年4月18日高市教中字第11132826400號函辦理。
    依據鈞局111年5月20日高市教中字第11133751600號函辦理。
三、使用
(一)本校冷氣開放期間為:每年四至十一月。
(二)每班教室內裝有冷氣機2台,同學應懷感恩惜福之心妥善使用,以提高學習效能。
(三)冷氣開放時機:為節能減碳愛惜資源及避免電費負擔過重,室溫達28℃以上方可開機;其餘依特殊情況而定,經鈞長同意後開放。
(四)各辦公室、各年級導師室,各教室請確依溫度評估是否開啟冷氣。說明:
1.任何場所依實際氣溫情況(室溫達28℃以上)方可開機
2.連續性課程,課間無須關機;室外課請記得關機,以節省能源。
3.班級教室於平常上課冷氣使用期間無需開窗,惟於每節下課時,應將班級冷氣轉換為送風模式,並於教室對角各開啟一扇窗(十五公分),以促進空氣流通。若於疫情期間或有疑似群聚傳染病情形,其使用方式如下:
 (1)疫情期間使用冷氣時,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至少十五公分),以促進空氣流通。
 (2)班級發生疑似群聚傳染疾病情形時,應打開窗戶和使用風扇,盡量不使用冷氣。
4.行政辦公室、教室冷氣開放結束時應確實關機,請導師、任課老師、各主管協助負責督導,並由警衛巡視關閉狀況。
5.一般體育課後進入教室先開電扇,換掉溼衣服再開冷氣,否則溫差瞬間過大,會容易生病、感冒。 
6.天氣轉陰雨或室溫在28℃以下時以開電扇為主,任課老師及導師請協助約束冷氣使用。
7.例假日除全校性活動或經鈞長同意外,冷氣不得開啟。
8.室外噪音嚴重干擾時,可由教師視狀況開啟。
9.溫度設定應在26℃至28℃為原則,以身體舒適為原則,若溫度設定過低,機器無法降至定溫會造成壓縮機不停運轉,導致冷氣機壽命縮短。 
10.遙控器無法操作時,應先更換電池(由班級自購),若確實無法操作,再通知總務處派員處理。
 (五)依教育局規定,若因全國性用電過高,能源管理系統將會自動針對全校冷氣進行降載或暫時性停機,待電力需求恢復正常時,冷氣才能恢復正常使用。
四、冷氣使用程序細則:
(一)班級IC晶片儲值卡及冷氣搖控器,學期開始由總務股長於下課時間向總務處簽名請領。
(二)冷氣機之啟動、關機程序:
1.儲值卡IC晶片朝正面由讀卡機插入。
2.讀卡機顯示儲值卡現有金額。
3.等待電表導通後,冷氣將出現亮燈(通電需等候1至3分鐘,正常會顯示綠色燈號或溫度),拿取冷氣機遙控器啟動冷氣機。(注意遙控器設定:功能→冷氣;溫控→27℃左右)
4.冷氣機將先行送風,約3分鐘後自動啟動壓縮機輸送冷氣。
5.建議冷氣送風口往上吹,使冷空氣配合教室涼風扇循環,以達舒適之效果(人體舒適溫度25℃~28℃)。
6.冷氣關機之標準程序:使用遙控器關閉冷氣機後,等待吹葉扇完全閉合再取出儲值卡。請勿直接取出儲值卡,此舉將造成機器容易損壞。且冷氣機關機後儲值卡務必取出,並由專人妥善保管。
五、管理
(一)放學離開教室前,請將冷氣電源關掉,發現有未關電源,將通知該班級導師。西曬教室請適當拉上窗簾,以隔絕太陽的熱源,降低電量耗損。
(二)冷氣機遙控器、儲值卡之領取:由各班總務股長至總務處領取,須於領取單上簽名,請自行維護保管(含自購電池)。若遺失或毀損之班級須照價賠償:遙控器1只800元,儲值卡1張100元。冷氣機遙控器、儲值卡之繳還:各班於學期結束按照總務處宣布時間繳回。
(三)各班冷氣管理員(總務股長)應每日進教室後立即進行冷氣設施初步外觀檢視,發現異狀立即至總務處報告、並向導師報備,以利釐清責任歸屬,如發現故障請立即關機,並上網報修,由專業人員進行修繕。
(四)班級冷氣機與周邊設施若發生故障時,屬機械故障,由總務處雇工修護。若因使用不當造成冷氣機損壞時,由廠商及總務處共同鑑定,修復費用由該班同學負責賠償。屬人為惡意破壞,修護費用由班級自付,並依損壞情形,停止使用若干時間。 
(五)IC卡機及電表裝置為電力設備,嚴禁拆卸、更動、打開電表或IC卡機蓋,請勿扳動內部開關,以避免觸電危險。 
(六)應屆畢業班級之IC晶片儲值卡,應於離校前繳回總務處。
六、維護
(一)當冷氣使用期間發生故障時,請總務股長立即上網報修,俾聯絡廠商派人維修。
(二)每年暑假依經費狀況進行年度例行性保養(濾網清洗、補充冷媒、清洗內部及維修)。
七、獎懲
(一)屢次未按規定使用(該班累計次數達3次以上),停止該班使用冷氣1週處分,未按規定使用人員另依校規處分。(如一節課以上之戶外課離開教室,未關閉相關電源如:冷氣、電扇、電燈等)。
(二)不當調整或使用造成機具損壞及遺失遙控器,各班須按原價賠償。
(三)未經允許任意啟動冷氣電源、無故破壞冷氣機,除依校規處罰外,造成設施損害須另負賠償責任。
(四)嚴禁打開電錶及IC卡機蓋或扳動內部開關,一經發現該班暫停使用冷氣1週,當事人除依校規以破壞公物論處外,並須依實際金額支付修繕費用。
(五)教室冷氣設備於放學後或假日,因門窗未閉鎖遭擅自使用或破壞,處罰之責任歸屬。
1.原班級學生使用,由原班級負責。
2.原班級以外學生使用─
(a)發現使用者,由該使用者負責。
   (b)不知使用者,則由原班級負責。
八、本要點經擴大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提案二:討論高中冷氣電費及維護費補助經費使用規範。
決議:本案通過,並提案擴大行政會報。

附件二:高雄市立鼓山高中-高中部冷氣補助經費使用規範

高雄市立鼓山高中-高中部冷氣補助經費使用規範
一、    緣起
(一)    配合教育部「班班有冷氣」政策,高雄市政府為提供國中小、高中職等三級學校學生同樣有舒適學習環境,並減輕家長經濟負擔,爰運用自籌款增加市立高中職之補助。
(二)    教育部「班班有冷氣」政策主要補助國中小經費,考量國中小屬義務教育,因此不得向學生收電費及維護費,但全國公私立高中職非屬義務教育階段,爰仍採使用者付費的制度。因此,本市為提供高中職學子舒適學習環境,運用自籌款經費,並依據國中小班班有冷氣補助核算基準擴大補助至高中職教育階段,惟補助經費如有不足時,高中職學校仍得依實際需求酌收冷氣電費及維護費。
二、    宗旨
為妥善管理教學及辦公場所冷氣設備,讓教職員生能在舒適環境下辦公、學習,培養全校教職員工生節約能源觀念,並建立全校共同遵循之校內節能措施,達成冷氣補助費充份使用及避免不必要之誤解,特訂定本規範。
三、依據
  依據鈞局111年5月26日高市教高字第11133898500號函辦理。    
四、經費補助及分配說明
(一)基本補助方式:本校高中部27班*每班2台冷氣*每年5個月每月22天(110天)*每天8小時
*每台冷氣每小時耗電1.8度*每度電(高壓3.6/低壓2.82)*120%=369516元。維護費每年45,000元。補助經費會隨教育局補助政策或班級數變動而滾動式修正。
(二)經費使用分配方式:依據來文附件Q&A冷氣電費的經費規劃第3項第一款所示:本補助學生冷氣電費為80%,彈性使用為20%。
1.補助學生冷氣電費80%部份:依高中班級數平均後,分兩次全部儲值入各班冷氣卡之中。
2.彈性使用20%部份:各類學生講座、集會、比賽、師生研討、各類學習活動等使用。
3.上述兩項若有餘額將做為學校冷氣維護費使用。
承上經費試算分配如下表所示:`
電費經費    維護費    電費加維護費總合計
369,516    45,000    414,516
總合計的80%    各班預計分兩次存入的總經額    各類混班課程
 414,513*0.8=331,612    331,612/27班=12282元,第一次存入6141第2次存入6141。    依使用者付費制度進行收費,收費方式依原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教室冷氣收費及使用管理辦法進行收費及儲值。
(三)    各班獲得之補助金額將分兩次儲值入班級冷氣卡中,若卡片遺失,除不再補儲值外並需繳交100元卡片遺失費用。請各班善盡保管之責及撙節使用。
(四)    當各班分配經費使用完後,依使用者付費制度進行收費,收費方式依原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教室冷氣收費及使用管理辦法進行收費及儲值。
五、本規範經擴大行政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附件三: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教室冷氣收費及使用管理辦法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教室冷氣收費及使用管理辦法
     103.06.30期末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11.01.20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
(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6月28日高雄市教高字第10234151400號函發布之「102學年度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二)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7日高雄市教高字第11035789900號函發布之「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各項代收代辦費用收費數額標準」。
(三)    本校111年1月10日冷氣收費計價協商會議決議。
二、目的:訂定本校教室冷氣機用電收費標準,為達使用者付費之公平機制,培養學生節約能源、愛惜公物的良好習慣,並妥善維護冷氣設備。
三、本校教室設置之冷氣機使用之規定如下:
(一)    使用本校教室冷氣機應依使用者付費為原則,由使用班級向學校購買冷氣儲值卡方式為之。冷氣儲值卡之點數由總務處事務組負責設定。
(二)    本校教室冷氣機均設有電子式計費錶,每一台電子式計費錶,使用1張冷氣卡可同時控制2~3台冷氣機(以教室為單位)。
(三)    使用冷氣操作請各班導師派學生專人負責。
(四)    開關機步驟:
1.開機:插入冷氣儲值卡(冷氣自動開啟)。
2.關機:拔除冷氣儲值卡即可關閉冷氣。
(五)    室外溫度達28℃以上時方供應冷氣啟動,冷氣開啟溫度下限將統一控管於26℃。
(六)    使用時間:每年三月至十一月
1.一般教室及專科教室:上午9時至下午5時。
2.晚自習教室:下午6時至晚間9時。
3.獎優扶弱教室:視實際上課需要設定之。
(七)    如有冷氣機運轉異常情形發生時,應立即停機,並通知總務處派人維修,勿任意自行拆卸,避免發生危險。
(八)    冷氣機、讀卡機或電表損壞,經鑑定後係屬人為使用不當造成,須由使用班級負責維修費用或賠償。
四、本校教室冷氣機電費收費方式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儲值卡儲值方式:
1.學期期間:
(1)    一般班級及專科教室:
   以班級為單位,首次儲值為4000元,每次儲值請以仟元為單位,最低不得低於1000元,得於學期結束後至總務處事務組歸還儲值卡並申請退回剩餘儲值金額。
(2)    混班上課:
   如欲使用冷氣,請以混班為單位選出負責同學向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申請,儲值卡押金100元,首次儲值為500元,每次儲值請以佰元為單位,不使用時至總務處事務組歸還儲值卡並申請退回剩餘金額及押金。
(3)    晚自習、獎優扶弱教室:
視實際上課需要提出申請,當日下午16:00前至總務處事務組填寫申請單,不使用時至總務處事務組歸還儲值卡計算使用金額。
       2.暑假期間:
(1)    輔導課:以班級為單位,首次儲值為4000元,每次儲值請以仟元為單位,最低不得低於1000元,得於學期結束後至總務處事務組歸還儲值卡並申請退回剩餘儲值金額。
(2)    重補修:以混班上課儲值卡儲值方式,但首次儲值改為100元,每次儲值請以佰元為單位。
(二)儲值時間:請於上班期間09:00~16:00攜帶儲值卡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
(三)儲值卡應妥為保管,遺失或無法顯示餘額均無法退還儲值卡內剩餘儲值金額;重新辦卡,須再繳工本費100元。
(四)計算標準:本計費標準經本校111年1月10日冷氣收費計價協商會議通過,學生冷氣使用電費計算為每度電費收取6.5元(含電費及冷氣使用維護費);若電費有所調整將再另行召開協商會議調整學生冷氣使用費用。
五、收費解繳方式:
(一)總務處事務組於學生儲值時開立自行收納統一收據,每日將款項連同收據交出納組送存銀行。
(二)冷氣使用收費用於支付電費及冷氣維護費用。
六、冷氣公務卡申請:
(一)配合校內各項公務活動或其他經  校長核定之活動,各負責教師可至總務處申請。
(二)如有特殊需求請專案簽請核定辦理。
(三)冷氣公務卡應事先填妥[冷氣公務卡申請單],於使用當日領取冷氣卡同時繳交保證金100元,並於使用後當日歸還冷氣卡同時退回保證金100元。
(四)假日或課後使用需使用冷氣設備請依規定三日前填妥[假日(課後)冷氣設備使用申請表]向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申請。
七、本辦法送校務會議通過後,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肆、待協調事項
一、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9頁)
(一)暑期行事曆及111-1行事曆共編。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教務處及學務處妥善安排考程及休業式日程表。
(二)請教務處本週提供考程表,以利相關活動安排應變。
(三)請學務處安排辦理111學年度開學典禮。
二、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9頁、52頁、53頁)
(一)8月25日、26日教學共備日研習時程,詳如附件。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8月25日(四)、8月26日(五)教學共備日研習請以線上辦理,並請相關處室提供研習課程資訊。
(二)6月30日(四)期末校務會議請線上辦理。8月29日(一)期初校務會議請於半圓形會議室實體辦理。
(三)請教務處於學輔會議提供簡明行事曆供老師參閱。
三、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9頁)
(一)學校經費已超支,請大家撙節開支,總務處將控管各類經費使用。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各處室同仁撙節開支。
四、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9頁)
(一)總務處目前有三大案在進行中1.校園門口柴山冽泉綠廊環境營造計劃(1仟萬)2.敦品樓耐震補強案(2仟8佰多萬)3.風雨球場及屋頂太陽能案。另還有許多其它標案要處理,每一案都需花費非常多的人力物力處理,人力已不堪負荷,學校不適合再接其它非必要的案子,再加上事務組將於10月生小孩,請各處室若有標案盡早提出,因各類事務繁多需備案時程較長。另安心上工人員依來文計畫只到6月30後就結束,各處室若有安心上工人員協助相關事務,請各處室即早因應。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相關處室即早因應安心上工若結束之事務。

伍、未來工作報告暨宣導事項
一、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9頁)。
二、學務處黃主任喜麗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10頁)。
三、學務處黃主任喜麗補充報告:
(一)6月13日(一)「藝企學」藝文欣賞體驗活動,主辦單位告知停止辦理。
(二)居家遠距教學期間,學生若因特殊狀況需求返校,請著校服以利辨識。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通知各處室及老師若特殊狀況需學生返校,請事先通知業管單位,以利學務處彙整通報教育局每日到校學生人數。
(二)居家遠距教學期間,因特殊狀況需求返校學生需穿著學校運動服或制服以利辨識。
四、輔導處許主任麗雲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16頁)
五、朱主任教官紹蓉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19頁)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各處室若有掌握相關同仁或人員有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請儘速回報。
六、圖書館林主任榮茂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19頁)
七、會計室陳主任美蘭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21頁)
八、人事室王主任月汝報告:
(一)有關本校是否實施異地辦公或人員分流等辦公等應變措施,請
提供意見。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目前本校暫不啟動異地辦公或人員分流措施。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中午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