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鼓山高中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主管會報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8月8日(一)10時10分
地點:4樓臨時校長室
出席人員:各處室主任、秘書
列席:
主席:廖校長俞雲
壹、 報告上次會報決議事項暨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詳如書面資料第1頁)。
貮、主席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69頁)
一、提供學校未來發展的關鍵數字與同仁共勉:
(一)今年是65年校慶,面臨少子化挑戰,114年為70週年校慶前的重要發展關鍵。
(二)85.1為今年本校高中部的到率,沒有續招。國中部今年招4個班,目標為回到5個班。感謝同仁一同付出及努力。
二、新學期請各處室調整及注意的事項:
(一)擴大行政會議請所有組長幹事出席盡量不排公務,並由組長發言。
(二)周一上午主管盡量不要排課。
(三)重大會議如學輔、教務會議等請優先參加。
(四)各項會議安排規劃要周全。注意跨處室合作。升旗週會請主任盡量到。
(五)各處室安排人力,尤其是教務處、學務處、教官室等早上7點30分要有人在辦公室。重大工作日更是要有調配。
(六)行政工作越發複雜,過往舊經驗不容易完全依靠,權責歸屬有賴大家協調。
(七)65周年校慶請輔導室重新思考發行刊物,並提供學生舞台。
(八)級導師及領召請優先安排會議,建立更好的溝通平台。
(九)請秘書列管各會議中老師提出的意見已及時回應。
(十) 數位平板、雙語教學、文藝綠廊新增的跨處合作案。
(十一)請隨時更新網頁資訊,特別是榮譽榜的部分,各處室要及時發布,並請秘書做總列管。
(十二)重整家長會組織與社區資源整合和招生策略。
(十三)兩位代理組長權益與協助。
(十四)教官退出校園後,校安人力與國防課程。
(十五)老舊設備、校舍活化空間。
(十六)生活常規、整潔工作、手機管理。
三、請總務處持續爭取吸音牆經費。
四、請注意辦理開學前校園清消,可評估是否於8月27日(六)學校學校配合台電公司工程停電辦理。
五、期初校務會議暫訂於國際會議廳辦理。
六、有關安心上工申請,請學務處視需求向總務處提出。
七、請提醒學生注意用餐防疫措施。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廢除「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106年6月30日期末校務會議通過)及「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學生申訴案件處理實施要點」(民國104年6月30日103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通過)
提案單位:輔導處
說明:
1.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識及運作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日修正發布,並於111年5月26日施行。
2.依本市教育局「高市教高字第11133901100號」函,各校相關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編制、學生或自治組織提起申訴期限及申訴之評議決定期限等均應依前開辦法辦理。
3.「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如附件。
決議:本案通過,並提案校務會議。
提案二:本校「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等學校校務會議組織及運作要點」第三項:會議組織成員及其產生方式,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秘書
提案說明: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等學校校務會議組織及運作要點
高市教高字第 10334814900 號函辦理
高市教高字第 10336523600 號函報局備查
104.01.28 103 學年第二次校務會議討論修正
高市高教字第 10434814900 號函辦理
104.06.30 期末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高市鼓中秘字第 10470591200 號函報局備查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08.01 高市教高字第 10534567100 號函核備
109年7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86633號函修訂
110.01.20 期末校務會議通過
111.08.29 期初校務會議修正
一、本要點依高級中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二、高雄市立鼓山高中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本校)校務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審議下列事項:
(一)校務發展、校園規劃及其他與校務相關之重大事項。
(二)依法令或本於職權所訂定之各種重要章則。
(三)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
(四)校內組織設立、變更及停辦事項。
(五)其他依法令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事項。
三、本會議組織成員及其產生方式如下:
(一)本校校務會議組織成員總人數合計一一九人,由本校校長、各單位主管九人、全體專任教師九十四人、職員代表三人、家長會代表三人、及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十人組成。
(二)第一款家長會代表三人,家長會會長為當然代表外,其餘由家長會於家長代表大會推舉產生。
(三)第一款學生代表,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組成。
(四)第一項全體專任教師含學校正式教師、代理教師、增置專長教師、代
課教師、專長教練等得列席參加校務會議。
四、本校本會議之召開方式,分為下列二類:
(一) 定期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召開日期列入學校行事曆,並於開會
七日前公告;召開日期變更時,應於開會十五日前公告。
(二) 臨時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召開臨時會議:
1、本會議代表五分之一以上連署,以書面附具案由請求:校長應於十五日
內召開,並於開會七日前公告。
2、學校教職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以書面附具案由請求:校長應於十五日
內召開,並於開會七日前公告。
3、因天災、緊急事故、依法令或校長認為有必要時:得隨時召開之,並
應通知本會議組織成員。
五、本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之;校長因故無法召集或主持時,由其職務代理人召
集並主持之。
六、本會議開會及議決方式如下:
(一) 應有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出席成員過半數同 意,始得決議。
(二) 成員以親自出席為原則;其有書面委託時,得由非成員之受託人 代為出席,並有發言及表決權。
(三) 成員因故無法出席會議時,應有正當理由,並辦理請假。
七、本會議之提案方式如下:
(一)校長交議。
(二)各主管單位提案。
(三)家長會或教師會提案。
(四) 本會議組織成員十五人以上連署提案。
(五)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共同提案(如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僅一人者,
本款得訂定為「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提案前經充分蒐集學生意見
後,免經連署,逕行提案」)。
(六) 學生會及其他學生相關組織提案。
(七)第四點第二款第一目或第二目之連署人提案。
前項提案,應於開會七日前,提交本會議承辦單位彙整。但第四點第二
款第三 目臨時會議之提案,不在此限。
八、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並提案校務會議。
肆、 待協調事項(詳見書面資料第6頁)
一、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
(一)耐震補強第二期預計於8月12-18之間搬遷,8月22日開工。請各處室及早因應(如正課以及社團上課地點的安排變動等等)。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有關耐震補強搬遷,請總務處加強與國二導師溝通協調。
(二)請相關處室於開學前辦理環境大清消,以及電腦、網路、投影設備等大檢修。
二、輔導處許主任麗雲報告:
(一)有關新增特教班教室的工程和設備採購,請於開學前整備完成。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新增特教班教室的工程及設備,請總務處及教務處儘快處理。
三、輔導處許主任麗雲報告:
(一)大學之旅的時間規劃(上學期或下學期),請提供意見。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大學之旅時間規劃請評估學校活動與學務處協調辦理。
四、王秘書櫻慧報告:
(一)有關風險管理項目,請各處室主任協助檢視是否增刪。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各處室主任再確認檢視風險管理資料。
五、王秘書櫻慧報告:
(一)工讀生調查表(紙本)請於8月31日(三)前繳交。
(二)家長會預算表(新舊資料已放置P-111櫻慧秘書)請於8月19日(五)下班前繳交。
(三)P槽行事曆填寫並同步google日曆,請於8月23日(二)下班前完成繳交,俾利校務資料彙整。
(四)期初校務會議資料已放置P槽,請於23日下班前繳交,俾利校務資料彙整家長會預算表彙整後,擇日討論預算項目。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於第一次擴大會報前8月17日(三)提供行事曆資料。
(二)第一次擴大行政會報請於半圓形會議室召開。
伍、未來工作報告暨宣導事項
一、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7頁)
二、學務處黃主任喜麗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9頁)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新生訓練前,請總務處確認川堂地面清潔。
(二)請處室主任出席新生訓練校長有約。
(三)請學務處開學後安排爬柴山活動。
(四)請檢視老師線上教學相關設備是否備妥。
三、圖書館林主任榮茂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19頁)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行動載具配發事宜,請圖書館與教務處規劃確認。
四、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17頁)
五、人事室王主任月汝報告:(詳見書面資料第22頁)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中午12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