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民國108年6月2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065377B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095
5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9 條;並自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新名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