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弱勢單親家庭扶助辦法--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6 日高市府社兒少字第 10632046500 號令將「高雄市單親家 庭扶助辦法」名稱修正為「高雄市弱勢單親家庭扶助辦法」,並修正全文。
相關諮詢可洽:
※申請人戶籍地區公所
※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3368333轉2491-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