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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新生】113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獎勵辦法

歡迎就讀鼓山高中國中部!

新生入學達獎勵標準,將享有高額獎金!

入學後,段考、複習(模擬)考、會考成績優異,亦另有獎學金以鼓勵學生向上追求卓越!

完整辦法請參閱附件。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獎勵辦法《節錄》

 

國中部獎勵標準:

(一)國中新生入學獎學金及獎勵品

  1. 持市長獎入學者:獎學金新台幣60,000元。
  2. 持議長獎入學者:獎學金新台幣45,000元。
  3. 持局長獎入學者:獎學金新台幣30,000元。
  4. 畢業成績第4名至第10名者:贈背包一個或等值禮品。
    本項獎學金依六學期平均發放予符合資格之原在籍學生(於國一入學年9月中提供申請,9月底造冊),
    且第二學期起,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方符領取資格;凡中途休、轉學者,取消領取資格。(轉入生不得請領)

                                                

(二)段考(國三第六學期最後一次段考無發放)

  1. 特優獎:段考成績總平均達95分(含)以上且成績名列全校前十名者頒發獎狀及獎金200元。
  2. 優良獎:段考成績總平均達85分(含)以上且成績名列班級前三名者頒發獎狀及獎金100元,領取特優獎者不得領取本獎項。
  3. 進步獎:與前一次段考比較,各班名次進步最多者頒發獎金100元,本獎項於各學期第二、三次段考頒發。
  4. 校長特別獎:與前一次段考比較,全年級名次進步為全校最多者頒發獎金300元,領取本獎項者不得領取進步獎,本獎項於各學期第二、三次段考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