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有關「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第10點規定,業經內政部112年6月14日台內地字第1120118852號公告修正,如附件。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為利國民中小學安全教育課程之實施,請貴校依說明配合辦理相關事項
112年6月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
111 學年第二學期期末休業式行程表,請參閱。
檢送教育局修訂112學年度第1學期暨第2學期行事曆
端午時節將屆,宣導「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報備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