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有關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新增「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專案屬性標籤相關事宜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新增「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專案屬性標籤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100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以下簡稱精進方案)」鼓勵教師參與數位教學增能培訓,為利查找及辨識課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以下簡稱全教網)業於112年2月新增「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專案屬性標籤,簡稱「精進數位」,其定義請參閱附件1。
三、承上,貴校所開設精進方案相關增能培訓課程請列屬性標籤,以利查找辨識,課程名稱規則請依規定填列(附件2),倘未列標籤及課程名稱未符合規定者,將不予計入本方案績效指標執行成果,並請加強課程審核。自文到起,請依上開規定,於開立相關課程時填列屬性標籤及課程名稱。
四、茲因已結案課程無法自行修改,請貴校就增設屬性標籤及修改課程名稱提出申請,申請流程如下:
(一)修改範圍:108年1月至112年3月辦理之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業已結案之課程。
(二)修改流程:
1、請貴校填具「修改已結案課程內容申請表」(檔案請於全教網/下載專區/行政相關表格下載,網址:https://inservice.edu.tw/,填寫範例如附件3)。
2、將上述申請表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1日(星期五)止,上傳至本局資訊服務入口網(https://portal.kh.edu.tw/)填報系統(第13023號表單),俾利本局統一彙報全教網維運團隊進行修正作業。
五、開設課程之屬性標籤及課程名稱等規則,請依前述各說明段辦理,爾後課程倘欲修正,請循該網作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