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13學年度國中英語科適性分組教學暨向下延伸試辦計畫」1份
主旨:檢送本市「113學年度國中英語科適性分組教學暨向下延伸試辦計畫」1份,請貴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計畫目的係為鼓勵國中學生自七年級起以分科分組方式,提供英語科有效學習之教學策略或內容,提升學生學習興趣及成效。
二、計畫內容簡述如下:
(一)分組依據:
1、申請國中八、九年級辦理:依據學生前一學期(年)學科成績及表現訂定分組標準,進行分組,經由校內相關會議通過評估後開設班級。
2、申請國中七年級辦理:須於113年暑假開設七年級學習扶助班,另參照國小六年級「教育部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科技評量系統」之測驗結果報告,經校內相關會議通過評估後開設班級及進行分組,經徵詢家長和學生同意後實施。
(二)分組模式:
1、2班學生適性分組為「原班授課組(以下簡稱B組)」及學習動機與學習策略需要協助之「小班授課組(以下簡稱C組)」。
2、單科2班為一群組,分成3組進行授課;分組方式以原2班學生適性分成B、B、C共3組為原則;倘原班113年度篩選測驗施測結果未通過人數佔全班60%,則可以原2班學生適性分成B、C、C;C組學生數至多10人。
(三)分組方式應以2班分3組(B、B、C或B、C、C)為主,若參與為奇數班則於2班分3組後之剩餘3班以5組(B、B、B、C、C)模式進行。倘有特殊情形,經本局專案審核後始得辦理。
(四)成效評估
1、規劃參加113學年度國中八、九年級適性分組教學之C組學生(現為112學年度七、八年級)請提報參加113年度篩選測驗。
2、113學年度參加本計畫國中七、八年級C組之學生請於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提報參加114年度篩選測驗。
三、本計畫以補助鐘點費為原則,倘C組每週授課節數達本市英文專任教師授課節數,且學校有聘任代理教師之需求者,務請於計畫內敘明理由,且該代理教師應為英文專任教師,不得兼任行政職務或導師。本局將依據學校規劃狀況、歷年學力表現情形等進行審核後評估優先順序。
四、計畫申辦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前將學校申請書1份完成核章後,以寄送或公文交換至本局國中教育科洪獻聰教師,電子檔(Word及pdf)一併回傳至電子郵件信箱:hth0326@apps.hkjh.kh.edu.tw,俾利辦理後續審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