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4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畫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4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畫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4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356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書法教育推動成效,旨案114學年度補助內容及基準說明如下(詳如附件計畫):
(一)子計畫一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各場次參考要點所列總課程研習時數對應補助經費編列,每場研習最高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4萬元為限。
(二)子計畫二設置書法特色學校:每校以補助15萬元為限,資本門經費限充實書法教室設備或加強校園書法教學情境布置專用,單價逾1萬元者,須於採購後,編列財產管理。
(三)子計畫三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每校以補助2萬元為限,補助學校實施書法教育校本課程或於學期中辦理課後書法社團。
三、本案本年度配合國教署改採線上申請及衡酌相關作業期程,請貴校就申請補助項目於114年5月16日(星期五)前完成線上填報(https://teach.cloud.ncnu.edu.tw/)。
四、另本案事涉後續審查作業,逾期或未完整報送計畫者,不予受理。本局將依上開國教署公函辦理初審後,彙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進行複審。
五、檢附國教署補助114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畫、系統操作手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