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推廣「交通安全教育園區」
主旨:有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以下簡稱該所)推廣「交通安全教育園區」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所115年4月13日高監駕字第1155005927號函辦理。
二、為提倡交通安全教育從小扎根並推廣至全齡,期許學童及一般民眾體驗交通安全養成教育,該所於114年7至11月建置「交通安全教育園區」並於115年1月起試營運,其中包含室外擬真道路情境,及室內交安互動遊戲(園區介紹詳如附件)。
三、本案請各級學校參考納入戶外教育地點,並鼓勵各校踴躍至該所體驗參訪,線上預約網站連結:https://komv.thb.gov.tw/Message.aspx?n=13161&sms=14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