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內10/15截止)財團法人法界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校內申請日期:115年9月24至10月15日
申請資格:
1.高中學生
2.須提出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清寒證明
3.上學年度各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品行良好並經學校推薦
4.經本會審核合格後,合格者需於獎助學金發放日前,完成志工心得報告及公益服務至少20小時證明,供本會存參。
(申請人數超出時,於申請時有附上服務時數證明者為優先)
獎助金額:每位3000或5000元,共8位
若欲申請或有問題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