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女童軍總會111年優秀女童軍、服務員獎章頒授辦法及表揚全國績優女童軍團實施辦法
一、依據高雄市女童軍會111年2月21日高市女童(香)字第218號函辦理。 二、各校團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30日(星期三)止,請將推薦表正本及佐證資料交換或郵寄至高雄女中轉高雄市女童軍會收,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122號。 三、本案聯絡人:女童軍會鄭秀惠小姐(電話:0972-395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