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第2點、第4點、第 9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 第111004248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如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42485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