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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2/07/04
2022/07/04 發佈
標籤: 研習講座

為111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經費暨遠距計畫申請作業案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5月9日高市教社字第11133233800號暨111年5月19日高市教社字第11133627100號函(皆諒達)續辦。

 

二、為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新住民語文課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稱地方政府)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經費,包括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鐘點費、交通費、教學指導教師鐘點費及勞健保費等,俾利學校順利開課。
 

三、111學年度開課經費申請作業及期程如下,請欲申請課程之學校依期限辦理:
 

(一)實體班:申請開班自即日起開始線上填報作業,至111年6月30日(星期四)止,並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首頁登入帳號,「計畫申請」專區下「課綱資源」完成開課資料填報,包括申請指導老師(每校至多3班補助鐘點費)、開課班別、語言別、年級、選課人數、教材冊別及本數等,且需完成最後步驟「開課經費」,以上可參考附件之操作手冊或開課系統作業流程宣導影片(https://mkm.k12ea.gov.tw/news/22202205180001)。
 

(二)遠距班:未能實體開課者,請於111年7月1-8日申請國中暨國小第二波「111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遠距直播教學實施計畫」,並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
https://mkm.k12ea.gov.tw/)首頁登入帳號,「計畫
申請」專區下「新住民語文課程遠距直播教學計畫」完
成線上申請作業,可參考開課系統作業流程懶人包
https://mkm.k12ea.gov.tw/news/13202205160001)。

 

四、請各主、自聘學校(如附件一)完成教支之「共聘課表+紀錄表」(如附件二),請主聘學校於111年6月28日(星期二)前免備文,將回復檔案寄至承辦人信箱
(cyw357@gmail.com)收執,並於111年7月15日(星期五)前完成甄選或續聘事宜,俾利本局設定主聘學校及經費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