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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授課專區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高雄市立鼓山 高 級 中 學 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108年 9 月 23 日 課程發展委員 會 通過
壹、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0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111992 號函「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 8 年 5 月 1 日 臺教國署高字第 1080045919 號函「高級中等學校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
三、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貳、目的:
一、 教師發揮集體智慧, 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 發覺學生學習困難,改善學生學習成效。
二、 落實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內涵,活化教師教學及提升教學成效與品質。
三、 藉由共同備課、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厚植教師教材教法、多元評量及補救教學能力。
參、辦理單位與期程
一、 主辦單位:教務處教學組
二、 協辦單位:各科教學研究會或教師專業社群
三、 實施期程:每學年第一學期 10 12 月、第二學期 3 5 月 為原則。
肆、實施對象:
一、 本校 校長、正式老師、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為公開授課人員
(以下簡稱授課人員)。
二、 本校 兼任教師及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理代課教師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為授課人員。
伍、實施方式:
一、 授課人員應在本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以下簡稱觀課人員)為原則。
二、 公開授課包括共同備課、教學觀察 含課前說明並得以書面呈現 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三、 公開授課實施方式:
(一) 公開授課時間,每 次以 1 節為原則,並得視課 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 觀課人員以至少 1 位校內教師觀課為原則。
(三) 學校 應 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
(四) 校內公開授課得結合以下方式辦理:
1.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2. 輔導團到校(分區)諮詢、教學支持團隊。
3. 議題融入領域教學。
4. 課程與教學創新相關計畫( 如 分組合作學習、活化教學計畫、實驗教育計畫等)。
5. 學校定期教學觀摩。
陸、授課人員應擬訂公開授課時間規劃表,經各教學研究會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相關處室彙整,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公告於學校網頁(參考附錄一)。
柒、參加公開授課人員若未具備教師身份,須全程參加本校辦理公開授課說明會,瞭解公開授課課倫理與重點及注意事項,才可參加本校公開授課。
捌、公開授課實施流程:
一、 共同備課: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前,與觀課人員針對學生先前的學習表現與教師教學觀察的內容進行專業對話,並由授課人員完成共同備課紀錄表(參考附錄二)。
二、 教學觀察:教學觀察前授課人員得提醒公開授課倫理與重點 (參考附錄三 ),並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人員參考;學校得提供觀課人員教學觀察紀錄表(參考附錄 四 ),以利教學觀察中進行活動記錄。
三、 專業回饋:由授課人員及觀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並由授課人員完成專業回饋紀錄表(參考附錄 四 )。
玖、 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紀錄, 繳回教務處完成公開授課事宜 。 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 若安排 2 小時以上之公開授課得公告研習事宜,並登記研習時數。
拾、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 通過,經校長 核可後公 布 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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