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巿立鼓山高中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線上)擴大行政會報會會紀錄
時間:民國1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時10分
地點:因應疫情,採線上辦理。
會議網址:meet.google.com/qjo-xqmc-uai
人員:各處室主任、秘書、組長、各處室職員、教師會長、會長
列席:
壹、報告上次會決議事項暨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詳如書面1頁)。
貳、主席報告:
一、國三返校處理得宜,感謝國三導師。
二、高三美展順利完成,感謝特教組。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研擬修訂【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國中直升高中部」入學
獎勵辦法】(如附件)
說明:原辦法 四、辦理內容
(一) 若會考成績為5個A++,則每人再加發「直升入學獎學金」10,000元。
修訂為
(一) 若會考成績為5個A,則每人再加發「直升入學獎學金」10,000元。
提案單位: 教務處
決議:本案通過。
附件一: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國中直升高中部」入學獎勵辦法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國中直升高中部」入學獎勵辦法
103年11月18日主管會報修訂
104年5月18日國三升學輔導會議修訂
108年11月11日擴大行政會議修訂
一、 依據:
103年5月14日本校國三升學輔導會議辦理。
二、 目的:
配合政府辦理免試入學,以期降低學生升學壓力,鼓勵就近入學,兼顧社區均衡發展與家長教育選擇權;另鼓勵本校優秀國中生,直升本校高中部,提升高中部競爭力,特定本辦法。
三、 實施對象:
依據高雄區高級中學學校直升入學招生簡章,經申請並獲錄取之應屆國三畢業生。
四、 辦理內容:
(一) 本校應屆國三畢業生,申請直升本校高中部經公告錄取並完成報到手續者,依在本校國中部三年內總平均成績達90分之學生,每人頒發「直升入學獎學金」10,000元;
學期總平均成績達85分而未達90分之學生,每人頒發「直升入學獎學金」5,000元;
學期總平均成績達80分而未達85分之學生,每人頒發「直升入學獎學金」3,000元(需視補助金額及符合資格之人數調整之);
若會考成績為5個A++,則每人再加發「直升入學獎學金」10,000元。
(二) 直升本校高中後之學生,爾後各學期成績達全年級校排或組排前20%,且無小過(含)以上及曠課紀錄者,另頒發「優秀直升學期獎學金」2,000元。
五、 獎勵金頒發方式:
(一) 「直升入學獎學金」,於高一第一學期發放。
(二) 「優秀直升學期獎學金」,統計自第一學期(高一上)至第五學期(高三上)之成績,於次學期第一次段考前發放。
六、 經費來源:
由本校「高中優質化」、家長會或相關經費支應。
七、 其他事項:
(一) 獲頒本獎勵之學生,可再依其他獎學金辦法獲得各項獎學金。
(二) 就讀本校高中三年期間,凡中途休、退、轉學者,即停止頒發學期獎學金。
八、 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提案二:修定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國中部冷氣使用管理要點
提案單位:總務處
決議:本案通過。
附件二: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國中部冷氣使用管理要點
高雄市立鼓山高中-國中部冷氣使用管理要點
一、宗旨
為妥善管理教學及辦公場所冷氣設備,讓教職員生能在舒適環境下辦公、學習,培養全校教職員工生節約能源觀念,並建立全校共同遵循之校內節能措施,達成冷氣機永續充份使用。特訂定本管理要點。
二、依據
依據鈞局111年4月18日高市教中字第11132826400號函辦理。
依據鈞局111年5月20日高市教中字第11133751600號函辦理。
三、使用
(一)本校冷氣開放期間為:每年四至十一月。
(二)每班教室內裝有冷氣機2台,同學應懷感恩惜福之心妥善使用,以提高學習效能。
(三)冷氣開放時機:為節能減碳愛惜資源及避免電費負擔過重,室溫達28℃以上方可開機;其餘依特殊情況而定,經鈞長同意後開放。
(四)各辦公室、各年級導師室,各教室請確依溫度評估是否開啟冷氣。說明:
1.任何場所依實際氣溫情況(室溫達28℃以上)方可開機
2.連續性課程,課間無須關機;室外課請記得關機,以節省能源。
3.班級教室於平常上課冷氣使用期間無需開窗,若於疫情期間或有疑似群聚傳染病情形,其使用方式如下:
(1)疫情期間使用冷氣時,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至少十五公分),以促進空氣流通。
(2)班級發生疑似群聚傳染疾病情形時,應打開窗戶和使用風扇,盡量不使用冷氣。
4.行政辦公室、教室冷氣開放結束時應確實關機,請導師、任課老師、各主管協助負責督導,並由警衛巡視關閉狀況。
5.一般體育課後進入教室先開電扇,換掉溼衣服再開冷氣,否則溫差瞬間過大,會容易生病、感冒。
6.天氣轉陰雨或室溫在28℃以下時以開電扇為主,任課老師及導師請協助約束冷氣使用。
7.例假日除全校性活動或經鈞長同意外,冷氣不得開啟。
8.室外噪音嚴重干擾時,可由教師視狀況開啟。
9.溫度設定應在26℃至28℃為原則,以身體舒適為原則,若溫度設定過低,機器無法降至定溫會造成壓縮機不停運轉,導致冷氣機壽命縮短。
10.遙控器無法操作時,應先更換電池(由班級自購),若確實無法操作,再通知總務處派員處理。
(五)依教育局規定,若因全國性用電過高,能源管理系統將會自動針對全校冷氣進行降載或暫時性停機,待電力需求恢復正常時,冷氣才能恢復正常使用。
四、冷氣使用程序細則:
(一)班級IC晶片儲值卡及冷氣搖控器,學期開始由總務股長於下課時間向總務處簽名請領。
(二)冷氣機之啟動、關機程序:
1.儲值卡IC晶片朝正面由讀卡機插入。
2.讀卡機顯示儲值卡現有金額。
3.等待電表導通後,冷氣將出現亮燈(通電需等候1至3分鐘,正常會顯示綠色燈號或溫度),拿取冷氣機遙控器啟動冷氣機。(注意遙控器設定:功能→冷氣;溫控→27℃左右)
4.冷氣機將先行送風,約3分鐘後自動啟動壓縮機輸送冷氣。
5.建議冷氣送風口往上吹,使冷空氣配合教室涼風扇循環,以達舒適之效果(人體舒適溫度25℃~28℃)。
6.冷氣關機之標準程序:使用遙控器關閉冷氣機後,等待吹葉扇完全閉合再取出儲值卡。請勿直接取出儲值卡,此舉將造成機器容易損壞。且冷氣機關機後儲值卡務必取出,並由專人妥善保管。
五、管理
(一)放學離開教室前,請將冷氣電源關掉,發現有未關電源,將通知該班級導師。西曬教室請適當拉上窗簾,以隔絕太陽的熱源,降低電量耗損。
(二)冷氣機遙控器、儲值卡之領取:由各班總務股長至總務處領取,須於領取單上簽名,請自行維護保管(含自購電池)。若遺失或毀損之班級須照價賠償:遙控器1只800元,儲值卡1張100元。冷氣機遙控器、儲值卡之繳還:各班於學期結束按照總務處宣布時間繳回。
(三)各班冷氣管理員(總務股長)應每日進教室後立即進行冷氣設施初步外觀檢視,發現異狀立即至總務處報告、並向導師報備,以利釐清責任歸屬,如發現故障請立即關機,並上網報修,由專業人員進行修繕。
(四)班級冷氣機與周邊設施若發生故障時,屬機械故障,由總務處雇工修護。若因使用不當造成冷氣機損壞時,由廠商及總務處共同鑑定,修復費用由該班同學負責賠償。屬人為惡意破壞,修護費用由班級自付,並依損壞情形,停止使用若干時間。
(五)IC卡機及電表裝置為電力設備,嚴禁拆卸、更動、打開電表或IC卡機蓋,請勿扳動內部開關,以避免觸電危險。
(六)應屆畢業班級之IC晶片儲值卡,應於離校前繳回總務處。
六、維護
(一)當冷氣使用期間發生故障時,請總務股長立即上網報修,俾聯絡廠商派人維修。
(二)每年暑假依經費狀況進行年度例行性保養(濾網清洗、補充冷媒、清洗內部及維修)。
七、獎懲
(一)屢次未按規定使用(該班累計次數達3次以上),停止該班使用冷氣1週處分,未按規定使用人員另依校規處分。(如一節課以上之戶外課離開教室,未關閉相關電源如:冷氣、電扇、電燈等)。
(二)不當調整或使用造成機具損壞及遺失遙控器,各班須按原價賠償。
(三)未經允許任意啟動冷氣電源、無故破壞冷氣機,除依校規處罰外,造成設施損害須另負賠償責任。
(四)嚴禁打開電錶及IC卡機蓋或扳動內部開關,一經發現該班暫停使用冷氣1週,當事人除依校規以破壞公物論處外,並須依實際金額支付修繕費用。
(五)教室冷氣設備於放學後或假日,因門窗未閉鎖遭擅自使用或破壞,處罰之責任歸屬。
1.原班級學生使用,由原班級負責。
2.原班級以外學生使用─
(a)發現使用者,由該使用者負責。
(b)不知使用者,則由原班級負責。
八、本要點經擴大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提案三:訂定高雄市立鼓山高中-高中部冷氣補助經費使用規範
提案單位:總務處
決議:本案通過。
附件三:高雄市立鼓山高中-高中部冷氣補助經費使用規範
高雄市立鼓山高中-高中部冷氣補助經費使用規範
一、 緣起
(一) 配合教育部「班班有冷氣」政策,高雄市政府為提供國中小、高中職等三級學校學生同樣有舒適學習環境,並減輕家長經濟負擔,爰運用自籌款增加市立高中職之補助。
(二) 教育部「班班有冷氣」政策主要補助國中小經費,考量國中小屬義務教育,因此不得向學生收電費及維護費,但全國公私立高中職非屬義務教育階段,爰仍採使用者付費的制度。因此,本市為提供高中職學子舒適學習環境,運用自籌款經費,並依據國中小班班有冷氣補助核算基準擴大補助至高中職教育階段,惟補助經費如有不足時,高中職學校仍得依實際需求酌收冷氣電費及維護費。
二、 宗旨
為妥善管理教學及辦公場所冷氣設備,讓教職員生能在舒適環境下辦公、學習,培養全校教職員工生節約能源觀念,並建立全校共同遵循之校內節能措施,達成冷氣補助費充份使用及避免不必要之誤解,特訂定本規範。
三、依據
依據鈞局111年5月26日高市教高字第11133898500號函辦理。
四、經費補助及分配說明
(一)基本補助方式:本校高中部27班*每班2台冷氣*每年5個月每月22天(110天)*每天8小時
*每台冷氣每小時耗電1.8度*每度電(高壓3.6/低壓2.82)*120%=369516元。維護費每年45,000元。補助經費會隨教育局補助政策或班級數變動而滾動式修正。
(二)經費使用分配方式:依據來文附件Q&A冷氣電費的經費規劃第3項第一款所示:本補助學生冷氣電費為80%,學校自行彈性使用為20%。
1.補助學生冷氣電費80%部份:依高中班級數平均後,由總務處通知分兩次全部儲值入各班
冷氣卡之中。
2.學校自行彈性使用20%部份:各類學生大型講座、集會、比賽、師生研討等使用。
3.因每年需支付廠商冷氣維護費費用龐大,上述兩項若有餘額將做為學校高中部冷氣維護費使用。
承上經費試算分配如下表所示:`
電費補助經費 80% 各班補助總經費,分兩次存入班級卡
369516 295612 295612/27班=10948
10948/2=5474:每次存入金額
(三)各班獲得之補助金額將分兩次儲值入班級冷氣卡中,若卡片遺失,除不再補儲值外並需繳交100元卡片遺失費用。請各班善盡保管之責及撙節使用。
(四)各類混班課程或當各班分配經費使用完後,依使用者付費制度進行收費,收費方式依原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教室冷氣收費及使用管理辦法進行收費及儲值。
五、本規範經擴大行政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附件四: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教室冷氣收費及使用管理辦法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教室冷氣收費及使用管理辦法
103.06.30期末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11.01.20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
(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6月28日高雄市教高字第10234151400號函發布之「102學年度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收取學生費用收費標準」。
(二)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7日高雄市教高字第11035789900號函發布之「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各項代收代辦費用收費數額標準」。
(三) 本校111年1月10日冷氣收費計價協商會議決議。
二、目的:訂定本校教室冷氣機用電收費標準,為達使用者付費之公平機制,培養學生節約能源、愛惜公物的良好習慣,並妥善維護冷氣設備。
三、本校教室設置之冷氣機使用之規定如下:
(一) 使用本校教室冷氣機應依使用者付費為原則,由使用班級向學校購買冷氣儲值卡方式為之。冷氣儲值卡之點數由總務處事務組負責設定。
(二) 本校教室冷氣機均設有電子式計費錶,每一台電子式計費錶,使用1張冷氣卡可同時控制2~3台冷氣機(以教室為單位)。
(三) 使用冷氣操作請各班導師派學生專人負責。
(四) 開關機步驟:
1.開機:插入冷氣儲值卡(冷氣自動開啟)。
2.關機:拔除冷氣儲值卡即可關閉冷氣。
(五) 室外溫度達28℃以上時方供應冷氣啟動,冷氣開啟溫度下限將統一控管於26℃。
(六) 使用時間:每年三月至十一月
1.一般教室及專科教室:上午9時至下午5時。
2.晚自習教室:下午6時至晚間9時。
3.獎優扶弱教室:視實際上課需要設定之。
(七) 如有冷氣機運轉異常情形發生時,應立即停機,並通知總務處派人維修,勿任意自行拆卸,避免發生危險。
(八) 冷氣機、讀卡機或電表損壞,經鑑定後係屬人為使用不當造成,須由使用班級負責維修費用或賠償。
四、本校教室冷氣機電費收費方式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儲值卡儲值方式:
1.學期期間:
(1) 一般班級及專科教室:
以班級為單位,首次儲值為4000元,每次儲值請以仟元為單位,最低不得低於1000元,得於學期結束後至總務處事務組歸還儲值卡並申請退回剩餘儲值金額。
(2) 混班上課:
如欲使用冷氣,請以混班為單位選出負責同學向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申請,儲值卡押金100元,首次儲值為500元,每次儲值請以佰元為單位,不使用時至總務處事務組歸還儲值卡並申請退回剩餘金額及押金。
(3) 晚自習、獎優扶弱教室:
視實際上課需要提出申請,當日下午16:00前至總務處事務組填寫申請單,不使用時至總務處事務組歸還儲值卡計算使用金額。
2.暑假期間:
(1) 輔導課:以班級為單位,首次儲值為4000元,每次儲值請以仟元為單位,最低不得低於1000元,得於學期結束後至總務處事務組歸還儲值卡並申請退回剩餘儲值金額。
(2) 重補修:以混班上課儲值卡儲值方式,但首次儲值改為100元,每次儲值請以佰元為單位。
(二)儲值時間:請於上班期間09:00~16:00攜帶儲值卡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
(三)儲值卡應妥為保管,遺失或無法顯示餘額均無法退還儲值卡內剩餘儲值金額;重新辦卡,須再繳工本費100元。
(四)計算標準:本計費標準經本校111年1月10日冷氣收費計價協商會議通過,學生冷氣使用電費計算為每度電費收取6.5元(含電費及冷氣使用維護費);若電費有所調整將再另行召開協商會議調整學生冷氣使用費用。
五、收費解繳方式:
(一)總務處事務組於學生儲值時開立自行收納統一收據,每日將款項連同收據交出納組送存銀行。
(二)冷氣使用收費用於支付電費及冷氣維護費用。
六、冷氣公務卡申請:
(一)配合校內各項公務活動或其他經 校長核定之活動,各負責教師可至總務處申請。
(二)如有特殊需求請專案簽請核定辦理。
(三)冷氣公務卡應事先填妥[冷氣公務卡申請單],於使用當日領取冷氣卡同時繳交保證金100元,並於使用後當日歸還冷氣卡同時退回保證金100元。
(四)假日或課後使用需使用冷氣設備請依規定三日前填妥[假日(課後)冷氣設備使用申請表]向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申請。
七、本辦法送校務會議通過後,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肆、待協調事項
一、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2頁)。
(一)高一新生報到手冊彙整資料檢視。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有關高一新生報到手冊內容,請各處室配合辦理。
二、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2頁)。
(一)高一免試入學新生報到暨新生說明會(線上)。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新生說明會請確認學生是否能順利上線。
三、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2頁)。
(一)高一升高二、高二升高三轉班同學換班級的時間。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有關高一升高二、高二升高三轉班同學換班級的時間,請教務處事先加強協調討論,並提供資料給導師。
四、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2頁)。
(一)欲新增一組行政帳號於各班Google classroom(供各處室主任使用)。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教學組儘快新增行政帳號,並公告各處室主任,以利辦理線上教學相關事項。
五、資訊執行秘書楊茂青報告:
(一)新增帳號應考量善盡帳號管理事宜。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資訊執行秘書協助新增行政帳號,並請主任善盡帳號管理。
六、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2頁)。
(一)確認可召開會議時間:召開國中編班委員會-確認特推會審議結果、國中部新生身心障礙類學生及高關懷學生之編班及國中新生導師編配。惟最晚需於7/14下午5點前,將核章後文件於系統上傳完成。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有關國中編班委員會開會時間,請註冊組協助及提醒。
七、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2頁)。
(一)本學期期末考以實體測驗,若遇班級停課三天情事,處置辦法,請各處室與級導師給予意見。
八、廖主席俞雲校長發言:
(一)期末考實體測驗事宜,俟防疫專責小組討論後決議。
九、防疫專責小組學務處黃主任喜麗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2頁)。
(一)因應遠距教學延期至6/30,關於期末實體段考等事宜於此次(6/20)擴大行政會報併防疫會議提請討論。
十、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
(一)期末考二日及三日方案說明。
十一、廖主席俞雲校長發言:
(一)請特教組評估特教學生考試方式。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防疫小組授權輔導處依業管原則安排特教班考試方式。
十二、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頁)。
(一)高一課桌椅更換事宜,若實施實體期末考試,課桌椅更换是否能排入。
(二)因近來獼猴進化,會自己開花台水龍頭洗澡後不關,高三花台整理後,將試行先以植仿真草替代,若效果不錯將來高中部將
全面變更為值仿真草替代,花台水龍頭將全面停供水。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有關花台水龍頭暫停供水,並以植仿真草替代,請先以高三試辦。如班級有種植意願,請總務處再行調整。
十三、校長室王秘書櫻慧報告:
(一)期末線上校務議資料及行事,已放置P槽,請各處室於6月21日下班前完成,方便彙整。
(二)期末線上校務會議時間依原訂下午3時30分辦理。
伍、未來工作報告暨宣導事項
一、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4頁)。
二、教務處廖主任敏宏補充報告:
(一)重補修改為8月1日開始上課。
三、學務處黃主任喜麗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17頁)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請教務處注意學生實體考試情形。
四、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22頁)
五、輔導處許主任麗雲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24頁)。
六、軍訓室朱主任教官紹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27頁)。
七、圖書館林主任榮茂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28頁)
八、王秘書櫻慧報告:(詳如書資料第30頁)。
九、人事室王主任月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30頁)
十、會計室陳主任美蘭報告:(詳如書面資料第31頁)。
十一、國二級導師黃靜怡老師發言:
(一)國中畢業考只有半天,請問下午是否仍依課表上課?
十二、教務處廖主任敏宏報告:
(一)若確定考試為半天,下午仍需依課表線上上課。
十三、高一級導師余孟樵老師發言:
(一)總主任提到下一請高中導師回去點學生的費用,惟當天有5節課,可否監考當天辦理。
十四、總務處董主任明財報告:
(一)可以。可依導師現況,於週一後開始來領費用。
十五、高二級導師顏端緻老師發言:
(一)高二導師意見如下:
1、因仍有零星學生確診,請評估壓縮期末考時間,減少群聚。
2、 换教室時間可否改於暑輔第1天理。如期末考為二天方案,可否於中午安排班務時間處理退費等事宜。
十六、高一級導師余孟樵老師發言:
(一)請教務處於考試日程表清楚註明時間及需處理、發放事項,供師生家長事先知悉。
*主席裁(指)示事項:
(一)期末考實體進行定於6月29日三及6月30日四)2個半天辦理。
(二)請教務處公告考試行程表及相關注意事項。
(三)防疫公告請學務處統一告處理。
(四)7月11日(一)高二升高三、高一升高二為返校日,並辦理課桌椅更換。
(五)因應學校實體辦理期末考試,請職員工配合取消居辦公,返校協助學校相關事宜,若有特殊狀況請事先告知業管單位,以利事先安排代課事宜。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中午12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