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至少於活動開始前14個工作天申請)
一、申請場地使用,請先參考「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並下載「高雄市鼓山高級中學場所使用申請書」輸入您想借用之場地及時段,試算表會自動計算出預估金額
二、申請使用日期請先至電本校詢問檔期或行事曆(請點此),避免與本校或其他單位活動有所衝
突。
三、確定日期後,請將使用申請書列印出來,填寫活動名稱等相關資訊,將申請書傳真或email至承辦人信箱,寄出後
請至電與承辦人確認是否收到。
四、實際費用以學校最後核定為主,申請單位請待學校通知後於活動前七日內繳交費用,完成場地租借事宜。
※相關場地使用問題,請洽場地使用聯絡人
承辦人:楊小姐
電話:07-5213258 #5305
傳真:07-5331421
E-mail :yaciao28@kcg.gov.com